2008年奥运会正快步向我们走来。中国茶企业如何扬长避短,把握好奥运商机,做好茶产品的营销?以下四个方面值得认真思考,整体协调,积极运作。
一、有资格大干,无资格巧干
要销售奥运商品,先要获得奥运会组委会战略合作伙伴、赞助商、独家供应商、供应商四种身份中的一种。而且,具体卖什么产品,也要事先向奥组委申报、经过严格审批。
从实际情况看,我国茶企业比较适合争取做奥运会独家供应商和供应商。截至2006年8月底,在茶叶与饮料方面,可口可乐公司已捷足先登;茶具方面,江苏方圆紫砂集团等四家中国企业已拿到入场券。但是,“西湖龙井”因为资金不足未能成为2008年奥运会指定产品,使广大中华茶人、爱茶人非常遗憾。
尽管如此,北京2008年奥运会仍然是千载难逢的历史机遇,是品牌、实力的展现平台,特别应当成为中国茶产品和茶文化的大展台。因此,中国茶叶进出口总公司、天福集团、海利集团、吴裕泰茶叶公司、张一元茶叶公司等著名茶企业宜积极创造条件,争取获得奥运会独家供应商资格,或获得供应商资格也值了。
当然,绝大多数中国茶企业与其他领域的企业一样,拿不到奥运会独家供应商及供应商资格,但也可以有所作为。除了争取成为奥运会指定消费场所等外,非奥运标识产品的营销与服务市场空间非常大。比如,北京老舍茶馆主动与奥运会某相关供应商合作,在店内设立奥运产品专柜,代销奥运标识产品,苦干加巧干,效果也不错。其他著名茶企业,如更香、御茶园、茶枕工坊、绿雪芽、碧露轩、五福、碧水丹山、圣淘沙、明慧茶院、茗都、茗香、清香林等也可适当借鉴。
2006年以来,笔者在北京马连道茶叶一条街和首届兰州茶博会上看到有的紫砂壶上和普洱茶包装上违规印有奥运标识,这应该引起注意。没有取得奥运产品销售资格的企业,或者虽有奥运产品销售资格,但某种自己生产的产品未获奥运会组委会批准,就一定不要在该产品上印上奥运标识。因为这是严重侵权,会影响市场秩序和违规企业的信誉。
同时,已取得奥运产品销售资格的茶企业,在销售经奥运会组委会批准的茶产品时,要注意打假。据《中国“人文奥运”旅游纪念品调查与研究》分析,30%的城市消费者有购买假冒奥运产品的意向。主要原因是其价格便宜。因此,正宗或正版奥运产品宜做好防伪标识,并尽量做到质好价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