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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庐山云雾茶地理标志产品保护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正式出台,已经近日召开的市政府常务会议通过。这是九江市为了有效保护庐山云雾茶地理标志产品,规范庐山云雾茶生产经营秩序,保证庐山云雾茶质量和特色所采取的长治措施。 据悉,庐山云雾茶地理标志产品产地保护范围包括九江市庐山风景区;庐山区海会镇、威家镇、虞家河乡、莲花镇、五里乡、赛阳镇、姑塘镇、新港镇;星子县车牯山林场、温泉镇、白鹿镇;九江县岷山乡现辖行政区域。该 《办法》规定:由九江市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农业主管部门、行业协会、科研单位以及生产、经营者代表组成庐山云雾茶地理标志产品保护管理委员会。由国家标准所规定的地理标志产品图案以及庐山云雾茶生产企业名称等组成,地理标志产品产地范围内的生产者使用庐山云雾茶地理标志产品专用标志,应向市质量技术监督部门提出申请,经审核批准后方可使用专用标志。 根据新规定,庐山云雾茶茶园环境必须按标准种植栽培,建立鲜菜生产台账和农事记录,禁止在生产的庐山云雾茶产品中掺杂、掺假、以假充真,以次充好。 业内人士认为,市政府出台的《庐山云雾茶地理标志产品保护管理办法》,对于焕发庐山云雾茶作为千古名茶的风采,加强庐山云雾茶原产地的保护、打造庐山云雾茶新品牌、壮大庐山云雾茶规模经济具有重要意义。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