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入境检验检疫行业标准
2. SN/T 0915—2000
3. 进出口
4. 2000—06—22发布
5. 2000—11—01实施
6.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出入境检验检疫局 发布
前 言
本标准是对原专业标准ZB X50 010—1986《出口
本标准与前版无技术路线的改变,仅在标准格式上按照GB/T 1.1—1993《标准化工作导则 第1单元:标准的起草与表述规则 第1部分:标准编写的基本规定》的要求进行修订。
本标准从实施之日起,同时代替ZB X50 010—1986。
本标准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出入境检验检疫局提出并归口。
本标准由中华人民共和国上海出入境检验检疫局负责起草。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汪玲平、毕立新。
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入境检验检疫行业标准
进出口
SN/T 0915—2000
代替ZB XS0 010—1986
--------------------------------------------------------------------------------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进出口
本标准适用于进出口
2 引用标准
下列标准所包含的条文,通过在本标准中引用而构成为本标准的条文。本标准出版时,所示版本均为有效。所有标准都会被修订,使用本标准的各方应探讨使用下列标准最新版本的可能性。
SN/T 0918—2000进出口
3 抽样
按SN/T 0918抽取试样。
4 检验方法
4.1 原理
将
4.2 试剂
4.2.1 重质氧化镁:含量在98%以上,氧化镁经900℃灼烧30 min,即成重质氧化镁。
4.2.2 三氯甲烷:分析纯。
4.2.3 硫酸:分析纯,密度1.84 kg/L,不含亚硝酸等含氮物。
4.2.4 氢氧化钾和氢氧化钠:分析纯。
4.2.5 硫酸铜和无水硫酸钾:分析纯,不含铵盐。
4.2.6 甲基红次甲基蓝混合指示剂
取0.1 g甲基红及0.01 g次甲基蓝,溶解于100 mL的48%乙醇内,振荡数次,静置(12~15)h后,过滤,取滤液备用。
4.2.7 0.1 %甲基橙指示剂。
4.2.8 1%酚酞指示剂。
4.2.9 0.1 mol/L。氢氧化钠标准溶液
取氢氧化钠4.5 g,溶于1L刚煮沸冷却后的蒸馏水中。用下法标定其浓度:
精确称取邻苯二甲酸氢钾(基准试剂)0.7 g置于300 ml。锥形瓶中,加蒸馏水50 ml,溶解后,煮沸数分钟。冷后加入酚酞指示剂3滴,随即用氢氧化钠标准溶液滴定至呈粉红色为止。按式(1)计算:
用蒸馏水稀释2.7 mL硫酸至1 L,混合均匀,其浓度以甲基橙为指示剂,用上述氢氧化钠标准溶液标定。
4.2.11 40%氢氧化钠溶液
取200 g不含硝酸盐的工业用氢氧化钠,溶于蒸馏水,稀释至500 mL。
4.2.12 1%氢氧化钾溶液。
4.3 仪器
4.3.1 分析天平:感量0.000 1 g。
4.3.2 锥形瓶:1 000 mL,500 mL,300 mL。
4.3.3 分液漏斗:500 mL,125 mL。
4.3.4 凯氏烧瓶:500 mL。
4.3.5 凯氏定氮装置。
4.3.6 标准筛:630 μm。
4.4 分析步骤
称取磨碎、通过630 μm筛的5 g茶样(精确至0.000 2 g),置于已知质量的1 L锥形瓶中,加入蒸馏水约500 mL,旋转摇匀,加热至沸腾。加入10 g重质氧化镁,在小火上轻微煮沸,时时摇动,并加入少量蒸馏水,以阻止泡沫发生和将粘附在瓶上
另在同样条件下做试剂的空白试验。
4.5 结果计算
茶中咖啡碱的于态百分率(X)按式(2)计算:
4.6 允许误差
测定应作双试验。由同一分析者、同时或相继进行的二次测定结果之差,不得超过0.2%。



